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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中国加入WTO以来,经济**化趋势发展越来越快,我国鞋类/皮革产品的出口数量也*增加,然而,随之而起的贸易摩擦也频频发生,技术壁垒已逐渐成为国际贸易中主要的非关税贸易壁垒,欧美国家不时修订并更新鞋类检测方法及法规标准,以监控鞋类产品符合其品质要求。
欧盟鞋类生态标签新准则(2009/563/EC)
2009年7月28日公布的欧委会决议*2009/563/EC号,建立了欧盟的鞋类生态标签新准则,现时使用的准则2002/231/EC,将于2010年3月31日后失效,本次修订的新决议强调,所指的鞋类包含所有拥有接触地面的固定外鞋底以及旨在保护或覆盖脚部的服装。
新准则旨在限制有毒残余物及挥发性**化合物的水平,以及推广更耐用产品。例如,供应商必须确保皮制鞋履较终产品不含六价铬,并提交符合EN ISO 17075检测方法的测试报告以资佐证。此外,供应商亦须提交测试报告,证明用于产品组件或较终产品的物料不含有砷、镉及铅。同时,鞋履纺织部件中的游离及水解甲醛含量必须小至不可检出,而鞋履皮革部件则不可**过150ppm。
使用有害物质方面,决议禁止使用五氯苯酚(PCP)及四氯苯酚,以及属于22种芳香胺名单内的偶氮染料。此外,亚硝胺于橡胶中的含量亦必须小至不可检出。
除此以外,决议亦载有较终产品的包装规定。纸板箱须使用**循环再造物料,塑胶袋亦须含有至少75%的循环再造物料,或者必须是生物降解或可腐化物质。另外,供应商亦须提供如何保护环境以及取得更多欧盟生态标志资讯等产品资料。
2009/563/EC 与2002/231/EC的主要变化见下表:
其他相关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 Oko-Tex Standard 100(生态纺织品标准100)
■ 欧盟REACH法规
■ 美国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
■ 富马酸二甲酯(DMF)限制指令(2009/251/EC指令)